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保护。第三条 展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第四条 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在展会期间,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展会主办方可通过与参展方签订参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五条 参展方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应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第二章 投诉处理第六条 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派员进驻,并依法对侵权案件进行处理。未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监督和有关案件的处理,展会主办方应当将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在展会场馆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第七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由展会主办方、展会管理部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一)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二)将有关投诉材料移交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三)协调和督促投诉的处理;(四)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五)其他相关事项。第八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涉及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涉及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并由投诉人签章确认,商标权利人身份证明;涉及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著作权权利证明、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二)涉嫌侵权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三)涉嫌侵权的理由和证据;(四)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九条 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或者请求人补充有关材料。未予补充的,不予接受。第十条 投诉人提交虚假投诉材料或其他因投诉不实给被投诉人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在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投诉材料后,应于24小时内将其移交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投诉或者处理请求的,应当通知展会主办方,并及时通知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第十三条 在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或者请求程序中,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展会的展期指定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的答辩期限。第十四条 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后,除非有必要作进一步调查,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送交双方当事人。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第十五条 展会结束后,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处理结果通告展会主办方。展会主办方应当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展会管理部门。第三章 展会期间专利保护第十六条 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的工作可以包括:(一)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于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投诉,依照专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受理展出项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三)受理展出项目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举报,或者依职权查处展出项目中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依据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首届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应该也算是首届了,所以大家在去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一下相关的一些信息,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下面就是相关的一些信息,主要是门票还有地址之类的,大家都可以了解一下。
基础信息
展会名称: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8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0日
门票:待定
展馆: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地址:中国上海市崧泽大道333号展会亮点中国市场巨大,消费和进口快速增长
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人口,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进口国和消费国。中国已经进入消费规模持续扩大的新发展阶段,消费和进口具有巨大增长空间。未来五年,中国将进口超过10万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为世界各国企业进入中国大市场提供历史性机遇。
上海优势突出,辐射全国效果明显
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区位优势突出,经济实力雄厚,服务行业发达,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七年位居世界第一,空港旅客吞吐量超过1亿人次,航班网络遍布全球282个城市。
展会规模盛大,配套活动丰富精准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有约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参展。进口博览会将举行供需对接会、行业研讨会、产品发布会等配套活动。
多种措施并举,保障服务全面高效
进口博览会主办方将提供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措施,长期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交易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客商权益。
采购需求强劲,专业采购商数量众多
进口博览会主办方将以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各地企业到会采购,同时邀请第三国客商到会采购。预计国内外专业采购商将达到15万家。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总建筑面积近150万平方米,是目前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建筑单体和会展综合体。它由展览场馆、商业中心、办公楼、酒店四部分构成,通过8米标高的会展大道联成一体,人们可便捷地穿越其中。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可展览面积50万平方米,包括40万平方米的室内展厅和10万平方米的室外展场,室内展厅由13个单位面积为3万平方米的大展厅和3个面积为1万平方米的小展厅组成,货车均可直达展厅。各展厅周边配套了充足的会议设施,由60多个大小不等的会议厅组成。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与虹桥交通枢纽的直线距离仅1.5公里,通过地铁与虹桥高铁站、虹桥机场紧密相连。周边高速公路网络四通八达,2小时内可到达长三角各重要城市,交通十分便利。常见问题1.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观众如何分类?
答: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观众分为专业观众、预约社会观众两类。
专业观众包括境内外采购商,以及来自境内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业内人士。专业观众按照是否隶属于交易团分为两类:交易团专业观众和独立专业观众。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业观众组织以组团为主。交易团按照组团主体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易团(各地方交易团),中央企业交易团等。
预约社会观众是指有意向参观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经过预约审核的普通社会公众。
2.专业观众如何报名登记?
答:专业观众请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网的“专业观众”—“参观预登记”项下在线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后,可在“专业观众”—“观众登录”项下查阅相关信息。
交易团优先报名。目前已开通交易团在线报名;尚不属于某一交易团或交易分团的专业观众,可以申请加入某一交易团或交易分团,进行在线报名。
不隶属于交易团的独立专业观众的在线报名,将在后续开放。具体请关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网和官方微信的最新信息。
所有专业观众必须提前在线报名,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3.交易团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交易团内的采购商、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行业组织人士等专业观众,须凭邀请码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网报名。
邀请码由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按程序发放给交易团秘书处或交易分团秘书组,交易团秘书处或交易分团秘书组提供给团内专业观众。
邀请码具有唯一性,专属标示特定交易团或交易分团。交易团的邀请码和其下交易分团的邀请码之间具有逻辑关联,交易团秘书处凭借邀请码可对团内专业观众、及其下交易分团和分团内的专业观众进行查阅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交易分团秘书组凭借邀请码可对分团内的专业观众进行查阅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
4.专业观众如何主动加入交易团?
答: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易团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易团(各地方交易团),中央企业交易团等。
一般专业观众可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地方交易团秘书处申请加入交易团,获取邀请码,并接受交易团管理。各地方交易团秘书处一般设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与中央企业有关的专业观众,可以根据隶属关系向各中央企业交易分团秘书组申请加入交易分团,获取邀请码,并接受交易分团管理。各中央企业交易分团秘书组一般设在各中央企业总部。
5.已持有邀请码的专业观众还需要在线报名吗?
答:需要。持有邀请码,表明该专业观众属于某一交易团或交易分团,还必须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网进行在线报名,提供相关企业信息、到会参观采购的所有个人信息等,经审核通过后才可到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观采购。
6.普通社会观众如何报名参观?
答: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只接受经预约并通过审核的普通社会观众参观。预约具体事项将后续公布,具体请关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官网和官方微信的最新信息。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接受未经预约审核的普通社会公众到会参观。
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对外贸易,亦称“外国贸易”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
拓展资料
对等贸易: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价值的商品或劳务的贸易方式
展买贸易:在本国举办的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交易的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通常被称为“三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贸易、来件装配贸易、来样加工贸易,也叫加工贸易。
补偿贸易: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货款的本金和利息。(补偿贸易与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
(1)发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对外贸易,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展对外贸易,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交流,但受到当时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计划经济体制等因素制约,对外贸易发展相对缓慢。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成为中国加快现代化建设、改变落后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货物贸易总量跻身世界前列。
1978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只有206亿美元,在世界货物贸易中排名第32位,所占比重不足1%。2010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29740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143倍,年均增长16.8%。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
货物贸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到90年代实现了由轻纺产品为主向机电产品为主的转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以电子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扩大。